陕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征集企业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2-11-17 来源:西安地铁

为进一步推动陕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轨道集团”)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对外宣传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陕西轨道集团形象标识(logo)设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陕西轨道集团。

二、征集内容

陕西轨道集团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4日24:00止。

投稿作品通过电子邮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投稿。

四、征集对象

单位、团队或个人(以下统称“投稿人”)均可。

五、征集要求

(一)投稿作品是图案、文字、拼音、英文等多种形式的结合体,须符合陕西轨道集团功能定位与主营业务,具有简洁大气、创意新颖、寓意性强、色彩明快等特点,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二)投稿作品需附带设计方案的文字说明,阐述创意构思、设计理念、作品内涵等。

(三)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人原创且享有完整知识产权,logo设计尚未注册且未实际使用,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同一投稿人参与征集的设计稿件数量不超过3件。设计作品需为彩色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一律采用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最终获奖的投稿人须在征集活动结束后,向主办方提供矢量源文件。

(五)投稿人一律递交电子版作品,递交的每一件作品均须附上投稿人姓名、创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作品为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六、投稿方式

(一)投稿人须按要求填写《陕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并附简单文字介绍,连同参赛作品放在同一文件夹内压缩后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夹名称格式为“陕西轨道集团+logo+投稿人姓名+电话”。

电子邮箱:shanxiguidao999@163.com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9-86266603

(二)所有投稿作品,无论获奖与否,主办方将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七、作品评选

(一)评选原则

本次征集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评选方式进行。

(二)评选方式

陕西轨道集团将邀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征集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

1、作品审核。作品递交截止日期后一周时间内,由陕西轨道集团按照征集要求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核。

2、专家评审。由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核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6件入围奖作品,并从6件入围奖作品中提出1件优胜奖推荐作品。

3、研究确定。根据专家评审组的推荐情况,由陕西轨道集团研究确定优胜奖作品。

八、结果公布

陕西轨道集团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评选结果,并通知所有投稿人。

九、奖金发放

入围奖,6名(含优胜奖1名),每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含税,评选为优胜奖的入围奖作品只领取优胜奖奖金)。

优胜奖,1名,奖金30000元(人民币,含税,含入围奖奖金);

十、证书发放

陕西轨道集团将向获得入围奖、优胜奖的投稿人发放作品获奖证书。

十一、事项要求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递交作品的投稿人,即视为已对其向陕西轨道集团对所递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等向陕西轨道集团作如下不可撤销承诺:

(一)原创承诺

投稿作品是投稿人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投稿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投稿作品可以在商标注册部门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投稿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注册,未以任何形式进行披露、发表、使用或开发。否则陕西轨道集团有权将取消其参评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有权向投稿人追究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陕西轨道集团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方的索赔、行政处罚等)。

(二)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承诺

所有获奖(包括优胜奖作品、入围奖作品)的投稿人认可该作品是受陕西轨道集团的委托根据其创作要求进行的创作,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归陕西轨道集团永久独独家所有。获得优胜奖的投稿人有义务根据陕西轨道集团要求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顺利通过商标注册。

(三)投稿人需承诺的其他事项 

1.投稿人对陕西轨道集团提供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聊天软件等形式提供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陕西轨道集团有权自行决定对所有获奖作品(包括优胜奖作品、入围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组合、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而不受投稿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干涉或限制。获奖作品投稿人无权就陕西轨道集团实施以上活动而向陕西轨道集团主张任何权益。

3.因投稿人递交的投稿作品引起的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权利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投稿人应保证陕西轨道集团免受与上述纠纷有关的任何不利影响,如果由此给陕西轨道集团造成损失的,引发权利纠纷的投稿人向陕西轨道集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陕西轨道集团基本情况介绍、《陕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可通过“投稿方式”中联系人联系获取。

投稿人递交投稿作品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如果不接受全部条款内容,敬请不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一旦参与投稿,即视为已经充分理解并同意上述条款内容,自愿接受全部条款的约束。

十三、陕西轨道集团对本次活动的未尽事宜负责解释。

陕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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