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地铁安全防线 文明乘车共同参与

更新时间:2023-04-11

近日,市轨道集团轨道交通管理与保护办公室组织地铁执法保护队员前往地面车站、高架车站沿线,开展了以“筑牢地铁安全防线,文明乘车共同参与”为主题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宣贯活动。通过该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乘客对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切实增强市民乘客地铁安全行车意识,全力保障地铁线路的运行安全。



活动现场,地铁执法队员对地面站、高架线路两侧升放风筝、使用低空漂浮物等可能对安全行车造成威胁的行为进行劝阻,围绕地铁行车安全知识向周边市民游客进行科普, 并结合真实案例讲述低空飞行物“小隐患”带来的“大危害”。



另外,执法队员还为过往市民游客发放了《条例》单行本,详细介绍《条例》中关于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行车安全的重点内容,引导市民乘客自觉遵守《条例》相关规定。



温馨提示:根据《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六款,严禁“在运营线路地面段、高架段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违反该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实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行为的,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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